【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 2025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5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5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 9 月 15 日开始。本次考试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通辽市、及兴安盟设立考区。考生在报考时,依照自愿的原则选择考区,认真核对所选课程,缴费成功后不可以再变更所选课程和考区,缺考不退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选课、缴费时间: 9 月 15 日 9 时—9 月 19 日 17 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2023 年下半年后没有报考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报考简章、开考专业计划设置和报考课程安排等,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 首次报考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等。注册成功后,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图像采集要求见附件 1。考生采集个人图像时,如有特殊情况,例如线上采集图像的验证次数超过 10 次(上限),仍无法通过验证,需到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名点),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3. 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报名点要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考生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标准为 45 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 9 月 15 日 9 时—9 月 19 日 17 时内完成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考生报名方式

  1. 9 月 8 日 9 时—9 月 10 日 17 时,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新考生务必要在此期间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

2. 9 月 11 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报考资格。

3. 9 月 12 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1. 9 月 15 日 9 时—9 月 19 日 17 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选课、缴费。考生采集个人图像时,如有特殊情况,例如线上采集图像的验证次数超过 10 次(上限),仍无法通过验证,需到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名点) 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四)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报名

考生通过一门以上笔试课程后方可报名实践课程,每次报名最多可选择 4 门实践课程;"笔试含实践"课程中的实践课程,必须在笔试课程合格后报考,否则成绩无效;依照主考学校规定,考生参加毕业论文考核的条件为原则上要求完成专业计划中全部课程后方可报名。

9 月 15 日 9 时—9 月 19 日 17 时,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费标准为 30 元/科;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本次网上缴费仅为 2025 年下半年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报名费,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联系方式见自学考试栏目"主考院校联系方式")。注意: 考生未在下半年完成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考核)或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考核)未通过,后续再报名还需网上缴纳报名费。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改革完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我区从 2024 年下半年起开展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及"学历证书 +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项试点工作。

(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医学类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专升本)专业。

(四)"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止接收新考生,课程安排、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工作,截止到 2025 年下半年,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五)停考专业的有关政策规定

截止到 2024 年底,我区自学考试新老专业计划过渡期及停考专业过渡期均已结束,现开考的专业按照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新专业计划执行。停考专业的老考生可按下述办法选择报考或转考:

  1. 可转入我区相同层次的现开考专业参加考试,已经合格的原专业笔试课程可免考新专业计划中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也可按照"一门顶替一门"的原则,顶替新专业中的非核心笔试课程。达到转入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要求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毕业论文及实践课程也需按新专业要求进行。

  2. 考生也可按照转考规定,选择将我区合格课程成绩(免考、实践课程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办理转出,到其他省份继续报名考试。

(六)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 10 月 25 日—10 月 26 日进行,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前如有相关事项通告,我们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